您现在的位置是:首 页>>新闻中心 >> 公司新闻 >> 消防救援五年之变 救援效能显著提升
2008年消防法的修改为消防队伍承担应急救援职责提供了法律依据。2009年至2011年,国务院连续出台文件,要求以公安消防队伍及其他优势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建设“一专多能”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制度的完善,为消防应急救援的进步提供了支撑。
7月22日上午9点15分,岷县消防大队官兵抵达重灾区禾驮乡拉路村,部分村民已经开始自救。在村口,官兵们发现一位处于半昏迷状态的老太太,上半身已被村民挖出,腿部仍然被埋压。随队结构专家立即对土石房梁等埋压物进行评估,然后展开清理,成功救出了这位老太太。
“汶川地震时,虽然消防部队调派的是业务骨干,但大多数是破拆、救生人员,缺少结构专家、医疗、通信等人员,人员结构不尽合理。”公安部消防局战训处处长魏捍东介绍,汶川地震后,公安消防部队按照国际搜救队模式组建了552支地震救援队,每支搜救队由指挥员、结构专家、探测组、破拆组、营救组、医疗组、保障组、通信组、搜救犬训导员等构成。救援队员长期在一起训练执勤,一旦接警就成建制出动。
与五年前相比,应急救援的程序也更加科学。魏捍东说,汶川地震中主要通过人工搜寻、利用单一生命探测仪定位等方式搜救,准确率不高,“甚至出现过小动物干扰生命探测仪导致误报的现象”。
今天,消防部队已经形成了一套规范的救援程序。确定被困人员,必须要经过生命探测仪、搜救犬等多种不同方法来确定;发现被困人员后,不会贸然施救,而是先由随队医生进行急救处理,再按程序搬运、转运,大大提升了被救人员的生还率。
做好救援队伍的后勤保障,也是汶川地震救援得出的一条重要经验。目前,公安部消防局要求所有救援队携带72小时所必须的饮水和食物随行出动,72小时内不需外界保障,不占用救灾物资。汶川地震中救援队伍将携带的食品发放给受灾群众导致自身断粮的情况,在芦山、岷县抗震救灾中没有再发生。
2000年,公安消防部队应急救援、社会救助占接警出动总数的比例不到10%,到了2012年,这个比例已经超过80%。这一年,全国公安消防部队共接警出动74.9万起,其中火灾扑救14.6万起,抢险救援和社会救助60.3万起,营救遇险被困人员14.3万人。
大到地震及次生灾害、山洪暴发、危险化学品泄漏,小到为老百姓开门取钥匙、处理马蜂窝,消防救援已成为政府救灾、群众求助的第一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