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 页>>新闻中心 >> 公司新闻 >> 《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各市(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市安全运行的重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6.29”视频会议精神,坚决预防全区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实际,我厅制定了《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8月10日
联系人:边巴卓玛,联系电话:0891-6836352(兼传真)。
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大型商业综合体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区大型商业综合体逐年增多。这类场所一旦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灭火救援困难。为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西藏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市安全运行的重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6.29”视频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依法落实行业监管责任,重点督促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各级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严防大型商业综合体发生亡人及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区住建厅成立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大型商业综合体专项整治协调配合领导小组,指导各(市)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定期通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协调有关工作。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刘 新 锋区住建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副组长:姜 月 霞区住建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成员:次仁江措区住建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
郝 立 东区住建厅城乡规划处处长
冯 建 国区住建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处长
李 小 兵区住建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李 剑区住建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处长
苏 占 斌区住建厅城市建设处副处长
边 顿区建筑工程抗震办调研员
旺 堆区质监总站站长
各市(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政管理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厅安委办,次仁江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工作协调、信息反馈、情况报送等日常工作。
三、整治范围
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含)以上的集购物、住宿、展览、餐饮、文娱、交通枢纽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商业综合体。
四、整治重点
(一)严格大型商业综合体新、改、扩建及装修工程过程监管,加强对设计、图审、施工、监理和验收等重点环节的闭合管理,对装修材料及保温材料的进场检测进行严格把关,确保燃烧性能符合现行标准要求。
(二)针对大型商业综合体违章搭建,擅自改变使用功能,违规设置影响火场排烟、灭火救援行动的铁栅栏、广告牌、装饰物等问题开展整治。
(三)定期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检查,指导做好燃气管路敷设、使用、维护等环节安全隐患综合治理。
(四)配合有关部门对建筑使用功能、建筑消防设施、防火隔离设施、开展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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