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 页>>新闻中心 >> 公司新闻 >> 餐厅未进行消防设计备案 壹仟伍佰元整来买单,划算么?
近日,伽师县公安消防大队执法人员深入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在检查中发现,一餐厅存在未进行消防设计备案的违法行为,伽师消防依法对该场所进行了罚款1500的处罚。
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对新疆喀什地区伽师县古宰尔东路的伽师县开德木塔热木餐厅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存在部分电器线路敷设不符合规定,未进行穿管保护、厨房防火门未有效进行防火封堵、场所未进行消防设计备案等火灾隐患。
经检查,伽师县开德木塔热木餐厅未进行消防设计备案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发现的火灾隐患,执法人员当场填写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依法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对该场所所需办理的消防手续进行一次性告知,责令该场所负责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当地消防部门申报消防手续。后经会议研究,伽师消防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给予伽师县开德木塔热木餐厅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的处罚。
通过消防部门的耐心教育,该场所负责人已正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表示日后将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并按照相关要求,尽快将消防手续办理完毕。成都消防设计在此提醒:
设单位到消防窗口提交相关的备案材料进行备案(因公安部消防局备案系统正在更新改造,目前停止受理业务申报人在互联网上自行进行的备案业务申报,改造完成后另行通知),对备案材料齐全的,当场出具备案凭证,完成消防设计备案。同时,通过广西消防网的“消防办事大厅”随机确定检查对象。对确定为检查对象的,市(区)、县级公安机关在二十个工作日内按照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完成图纸检查,制作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在广西消防“办事直通车”中公告。检查不合格的,向建设单位出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检查不合格通知书》。建设单位收到通知后,应当停止施工,组织整改后向市(区)、县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查。市(区)、县级公安机关在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进行复查并出具书面复查意见。经复查符合要求的,告知建设单位恢复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