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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装置的防火、灭火与防爆

更新时间:2014-05-09 14:52:02

  一、线路的火灾危险和防火措施

  1、电气线路的火灾危险性.

  (1)短路

  如果裸体导线相碰,或者是导线的绝缘层损坏,里面的导体露出来彼此相碰,那么,这时候的电流就不再按照规定的线路。而是在相碰的地方“走近路”,这就是“短路”,也有叫“捷路”“碰线”。

电气装置的防火、灭火与防爆

 

  短路一般有相间短路和对地短路两种。相线之间相碰叫相间短路。相线与地线相碰,或相线与接地导体相碰,或相线与大地直接相碰叫做对地短路。

  ① 使用绝缘导线、电缆时,没有按具体环境选用,使导线的绝缘受高温、潮湿或腐蚀等作用的影响而失去绝缘能力。

  ② 线路年久失修,绝缘层陈旧老化或受损,使线芯裸露。

  ③ 电源过电压,使导线绝缘被击穿。

  ④ 用金属线捆扎绝缘导线或把绝缘导线挂在钉子上,日久磨损和生锈腐蚀,使绝缘受到破坏。

  ⑤ 裸导线安装太低,搬运金属物件时不慎碰在电线上;金属构件搭落或小动物跨接在电线上。

  ⑥ 安装修理人员接错线路,或带电作业时造成人为碰线短路。

  ⑦ 不按规程要求私接乱拉,管理不善,维护下当造成短路。

  (2)超负荷

  电气线路中允许连续通过而不致于使电线过热的电流量,称为电线的安全载流量或安全电流。如电线中流过的电流量超过了安全电流值,就叫电线超负荷,也叫过负荷。

  ① 设计或选择导线截面不当,实际负载超过了导线的安全载流量。

  ② 在线路中接入了过多或功率过大的电气设备,超过了电气线路的负载能力。

  ③ 接触电阻过大

  在电气线路与母线或电源线的连接处,电源线与电气设备连接的地方,由于连接不牢或者其他原因,使接头接触不良,造成局部电阻过大,称为接触电阻过大。

  ① 安装质量差,造成导线与导线,导线与电气设备衔接点连接不牢。

  ② 连接点由于热作用或长期震动使接头松动。

  ③ 在导线连接处有杂质,如锈蚀、产生氧化层(如铜导线出现“铜绿”)或渗入尘土。

  ④ 铜丝和铝线连接的方法不当。

  2、电气线路的防火措施

  (1)短路

  ① 必须严格执行电气装置安装规程和技术管理规程,坚决禁止非电工人员安装、修理。

  ② 要根据导线使用的具体环境选用不同类型的寻线,正确选择配电方式。

  ③ 安装线路时,电线之间、电线与建筑构件或树木之问要保持一定距离;在距地面之米高以内的一段电线,应用钢管或硬质塑料保护,以防绝缘遭受损坏。

  ④ 在线路卜应按规定安装断路器或熔断器,以便在线路发生短路时能及时、可靠地切断电源。

  (2)超负荷

  ① 根据负载情况,选择合适的电线。

  ② 严禁滥用铜丝、铁丝代替熔断器的熔丝。

  ③ 不准乱拉电线和接入过多或功率过大的电气设备。

  ④ 检查去掉线路上过多的用电设备,或者根据线路负荷的发展及时更换成容量较大的导线,或考根据生产程序和需要,采取排列先后控制使用的方法,把用电时间调开,以使线路不超过负荷。

  (3)接触电阻过大

  ① 导线与导线、导线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

  ② 铜、铝线相接,宜采用铜铝过渡接头。也可采用在铜铝接头处垫锡箔,或在铜线接头处搪锡。

  ③ 通过较大电流的接头,不允许用本线做接头,应采用油质或氧焊接头,在连接时加弹力片后拧紧。

  ④ 要定期检查和检测接头,防止接触电阻增大,对重要的连接接头要加强监视。

  二、常用电气设备防火措施

  1、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过热

  由于设计、选材、施工、制造不当而形成线路和设备固有缺陷,或使用方法不正确等因素造成短路、过载、铁损过大、接触不良、机械摩擦、通风散热条件恶化等,都会使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整体或局部温度过高,从而引燃易燃易爆物质而发生电气火灾或爆炸。

  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发生短路或接地故障、接头松脱、炭刷冒火、过电压放电、静电放电、熔断器中熔体熔断、电器触头开闭等都会产生电火花和电弧。电火花和电弧不仅可以直接引燃或引爆易燃易爆物质,电弧还会导致金属熔化、飞溅而构成引燃易燃物品的火源。所以,在有火灾危险场所,尤其是在有爆炸危险场所,电火花和电弧是引起爆炸和火灾的重要因素。

  电热和照明设备使用不当或使用时不注重安全要求,也是引起火灾和爆炸的原因之一。

  2、电气火灾和爆炸的预防措施

  (1) 排除易燃易爆物质

  保持良好的通风,以便把易燃易爆气体、粉尘和纤维的浓度降低到爆炸限度之下。加强存在有易燃易爆物质的生产设备、容器、管道和阀门的密封,以断绝上述危险物质的来源。

  (2) 排除电气火源

  正常运行时能够产生电火花、电弧和危险高温的非防爆电气装置,应安装在危险场所之外。危险场所应尽量不用或少用携带式电气设备。在危险场所,应根据危险场所的级别,合理选用电气设备的类型并严格按规定安装和使用。

  (3)危险场所的电气线路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① 爆炸危险场所所敷设的电缆和绝缘导线,其额定电压不得低于500V。工作零线应采用与相线截面相同的绝缘导线共管敷设。

  ② 易发生火灾场所内的电气线路,应采用无延燃性外护层的电缆和绝缘导线敷设,其额定电压不得低于500V。高压线路应采用铠装电缆。

  ③ 正确选用保护、信号装置和联锁装置,保证在电气设备和线路过负荷或短路故障时,及时、可靠地报警或切除故障设备和线路,防患于未然。

  ④ 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或接零。

  ⑤ 忽然停电有可能引起火灾或爆炸的场所,应有两路或两路以上电源供电,且两电源间能自动切换。

  ⑥ 加强对线路和设备的维护、试验、检修和运行治理,确保电气装置的安全运行。

  在土建方面的防火防爆措施:采用耐火材料建筑,与危险场所毗邻的变、配电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变压器室与多油开关室应为一级;隔墙应用防火绝缘材料制成,门用不易燃材料制作并向外开。

  (4)充油设备间应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

  ①油量为2500kg以上的室外变压器,应保持不小于10m的防火间距。

  ②露天油罐与主变压器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不能满足时,其间应设防火墙。

  ③电容器室与生产建筑物分开布置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相邻布置时,隔墙应为防火墙。

  电气建筑或设施应尽量远离危险场所,室外配电装置与爆炸危险场所的间距应在30m以上。架空电力线路严禁跨越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两者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杆塔高度的1.5倍。

  (5)常用电气设备本身的防火防爆措施有:

  ① 导线和电缆的安全载流量不应小于线路长期工作电流;供用电设备不可超过其负荷能力,以防止线路或设备过热;非凡应监视变压器等充油设备的上层油温,勿使其超过答应值。

  ② 保持电气设备绝缘良好,导电部分连接可靠。定期清扫积尘。

  ③ 开关、电缆、母线、电流互感器等设备应满足热稳定的要求。

  ④ 当发现电力电容器的外壳膨胀、漏油严重或声音异常时,应停止使用。

  ⑤ 保护装置应正确整定,可靠动作;操作机构动作应灵活可靠,防止拒动。

  ⑥ 保护环境应通风良好,机械通风装置应运行正常。

  ⑦ 使用电热、照明以及外壳温度较高的电气设备应注重防火,并不得在易燃易爆物质四周使用这些设备。如必须使用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热措施。

  3、电气灭火及其注重事项

  (1)先断电后灭火。停电时,应按规程所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严防带负荷拉隔离开关。在火场内的开关和闸刀,由于烟熏火烤,其绝缘水平可能降低,因此,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使用相应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

  切断带电导线时,切断点应选择在电源侧的支持物四周,以防导线断落后触及人体或短路。切断低压多股绞线时,应使用有绝缘手柄的工具分相剪断。非同相的相线、零线应分别在不同部位剪断,以防在钳口处发生短路。

  需要电力部门切断电源时,应迅速联系,说明情况。切断电源后的电气火灾,多数情况可按一般性火灾扑救。

  (2)不切断电源灭火的安全措施:

  ① 发生电气火灾,一般应设法断电。假如情况十分危急或无断电条件,就只好带电灭火。为防止人身触电,带电灭火时应注重安全。

  ② 带电灭火时应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剂,例如二氧化碳、四氯化碳、1211、干粉灭火剂。不得使用泡沫灭火剂和喷射水流类导电灭火剂。

  ③ 扑救人员及所使用的导电消防器材与带电部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④ 高压电气设备或线路发生火灾时,在室内,扑救人员不得进入距故障点4m以内范围;在室外,扑救人员不得接近距故障点8m以内范围。如进入上述范围,必须穿绝缘靴,需接触设备外壳或构架时应戴绝缘手套。

  ⑤ 对架空线路或空中电气设备进行灭火时,人体位置与带电体之间的仰角不应大于45°,并应站在线路外侧,以防导线断落后触及人体。

  三、电气火灾灭火知识

  1、灭火前的安全组织措施:

  (1)用电单位发生电器火灾,应立即组织人员和使用正确的方法进行补救。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

  通知供电局用电监察部门,有用电监察人员到现场指导监护扑救工作。

  (2)灭火前的电源处理:

  电器火灾发生后,为保证人身安全,防止人身触电,应尽可能立即切断电源,其目的是把电气火灾转化成一般火灾扑救,切断电源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 烟熏火烤,火场内的电器设备绝缘可能降低或破坏,停电时,应先做好安全技术措施,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使用电压等级合格的绝缘工具。

  ② 停电时,应按照倒闸操作顺序进行,先停断路器(自动开关),后停隔离开关(或刀开关),严禁带负荷拉合,负荷拉合隔离开关(或刀开关)以免造成弧光短路。

  ③ 切断电源的地点要适当,以免影响灭火工作。

  ④ 切断带电线路时,切断点应选择在电源侧支持物附近,以防到县断落后触及人身或造成短路。

  ⑤ 切断电源时,不同相线应不在同一位置切断,并分相切断,以免造成短路。夜间发生电气火灾,切断电源要解决临时照明,以利扑救。需要供电局切断电源时,应迅速用电话联系,说明情况。

  2、带电灭火的安全技术要求:

  带电灭火的关键是在带电灭火的同时,防止扑救人员发生触电事故。带电灭火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应使用允许带电灭火的灭火器。

  (2)扑救人员所使用的消防器材与带电部位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10kV电源不小于0.4米,35kV电源不小于0.5米。

  (3)对架空线路等高空设备灭火时,人体与带电体之间的仰角不应大于45度,并站在线路外侧,以防导线断落造成触电。

  (4)电气设备及线路发生接地短路时,在室内扑救人员不得进入距离故障点4米以内,在室外扑救人员不得进入距离故障点8米以内范围。凡是进入上述范围内的扑救人员,必须穿绝缘靴。接触电气设备外壳及架构时,应戴绝缘手套。

  (5)使用喷雾水枪灭火时,应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穿靴的扑救人员,要防止因地面水渍导电而触电。现场出现火险时,工长判断要准确,当即不能救的要及时报警,请消防部门协助灭火。在消防队到现场后,工长要及时而准确地向消防人员提供电器、易燃、易爆物的情况,火灾区内如有人时,要尽快组织力量,设法先将人救出,然后再全面组织灭火。

  (6)灭火以后,要保护火灾现场,并设专人巡视,以防死灰复燃。保护火灾现场又是查找火灾原因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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