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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屋火灾频发令人忧 重庆消防温馨提示解民忧

更新时间:2013-10-18 11:47:33

近年来,随着流动人口的增加,房屋租赁已是司空见惯之事。出租房内一般居住的都是外来打工人员,他们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很少或几乎无人在租房时关心消防安全,有的租客甚至在出租房屋内私拉乱接电线,电线老化,电线超负荷使用,屋内没有灭火器等,隐患比比皆是,犹如一个潜伏着的“定时炸弹”。

  忽视防火安全致使租赁房屋发生火灾的事屡见不鲜。出租房消防安全维护人人有责,重庆北部新区公安消防支队提醒大家在房屋租赁时莫忘消防安全,为了更多人的利益,下面就介绍一下关于租房时的消防安全注意事项。在租房前,请务必要了解以下问题:

  一、欲租的房子是否经公安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合格,房屋所处地的消防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有无疏散指示标志;有无固定的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如果租了未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验收合格的房屋,一旦被查出,承租者会因整改隐患或隐患的存在而影响生意和人身安全。

  二、欲租的房子与相邻建筑之间的分隔墙是采用何种建筑材料、何种结构分隔的,其耐火极限又是多少等。可以根据国家《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要求,了解这些,便可大体推算出邻居起火后对自己的殃及程度。

  三、欲租房屋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直到每个插座所能承受的功率都要详细了解。特别是要界定清哪一段线路归房屋产权单位负责,哪一段归承租人负责,以分清责任。

  四、了解欲租建筑房产单位的消防规章制度、消防组织、义务消防队的情况等。

  通过以上的了解,就可以决定是否要租住了。不过,在与房屋产权的单位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时,还应注意,当隔壁发生火灾时必须或应该有哪些职责和义务;如果租赁的房屋发生火灾时,因室内的消防设施未发挥作用,或因疏散通道上的防火门损坏,致使人员不能安全疏散造成伤亡的赔偿等;所租的房屋因房屋的产权方的电气线路、设备引起火灾后的赔偿等;以及其他由租赁人引起的火灾,在灭火中造成的损失等应该由谁负责。 在安全租房后,重庆北部新区公安消防支队提醒市民,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逃生知识也是有必要的,以便在发生火灾时能保护自己,保护家人: 一旦发现起火,不要惊慌失措,应立即组织周围的人进行扑救,同时迅速拨打火警电话119(也可拨打110),报警时要讲清详细地址、起火部位、着火物质、火势大小、有无人员被困,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并派人到路口迎候消防车,以便消防队能以最快速度赶到现场。

  万一被困火场,怎么办?消防部门提醒要尽快地逃生自救,千万不要贪恋财物。以下几种逃生方法可供您参考:

  一、疏散逃生途中,有些常用的物品能助您一臂之力。可以用折叠多层的湿毛巾、口罩、床单、甚至衣服捂住口鼻,这样能有效降低火灾烟气温度、过滤多数毒气;逃生过程中用浸湿的棉被、棉大衣等披在身上;可将绳索一端栓在门或窗框上,再沿绳索爬下,或把床单、被罩或窗帘等撕成条,拧成麻花状并连接在一起,按绳索逃生方式沿外墙爬下。

  二、被困房屋内,应该灵活机动地采用适合的逃生方式。如当火势自下而上迅速蔓延而将楼梯封死时,住在楼层上部的居民可迅速躲到屋顶,或者转移到另一单元的楼梯进行疏散;如果火势太大无法冲出房间,应立即关紧门窗,用毛毯、棉被等织物堵住门、窗的缝隙,并不断往上浇水冷却,防止外部火焰和烟气侵入,抑止火势蔓延速度,等待消防队的救援。

  三、如果室内火势太大,可攀爬至阳台、窗台的外沿及建筑周围的脚手架、雨蓬等突出物以躲避火势;火场求救时,可在窗口、阳台或屋顶处向外大声呼叫、敲击金属物品或投掷软质物品,白天可挥动鲜艳布条发出求救信号,晚上可挥动手电筒或白布引起救援人员的注意;特别要提醒您的是火场上切勿轻易跳楼。

  针对目前出租房屋火灾频发,北部新区消防支队已全面开展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治理,强化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监管。各级各部门已组织进行了排查摸底、自查自改和集中治理,对不具备基本消防安全条件的出租房屋,要求及时整改到位,逾期未改的,责令停止出租或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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